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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害關係人往來規範

建大輪胎為落實優質企業文化,維護公司形象,特制定規範要求員工不得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人贈與之財物;不得參加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人之飲宴應酬(但有特殊情況,不在此限);對相互有隸屬關係者則有兼顧情理之規範。

 

建大輪胎自成立以來即要求並規範收受不當利益、或接受廠商、利害關係人招待等,視為最嚴重的疏失。除了透過企業文化的傳承來延續此優良傳統外,並透過組織規章、管控機制及員工訓練嚴加防範,建大輪胎訂有「建大公司員工與利害關係人往來行為管理規定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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