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審計委員會職權

審計委員會主要功能在協助董事會為履行其監督公司於會計、財務、稽核品質,審計委員會審議之事項主要包括:

❶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❷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❸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
❹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❺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❻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❼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❽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❾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❿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⓫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議案。
⓬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
bottom of page